
因活动而过度使用道路
根据《德国道路交通法》第 29(2)条的规定,在公共交通区域举办活动(过度使用道路)必须获得授权,或至少发出通知。
授权书根据《道路交通法》和其他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颁发。
程序/截止日期
如果您希望申请在公共道路上举办活动,请 至少在活动开始前 8 周将文件发送给我们。
文件
- 活动责任保险证明
- 草图:活动、看台、舞台等必须标注在平面图上。
开放时间
Tag | Zeiten |
---|---|
Montag | 08:00 – 16:00 Uhr |
Dienstag | 08:00 – 16:00 Uhr |
Mittwoch | geschlossen |
Donnerstag | 08:00 – 18:00 Uhr |
Freitag | 08:00 – 12:00 Uhr |
Außerhalb der Öffnungszeiten erreichen Sie uns nach telefonischer Absprache.
费用
收费金额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措施收费标准(GebOst)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