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基本收入支助或永久性完全丧失赚钱能力
根据《社会法典》第 XII 条的规定,必须申请老年基本保障津贴和永久性完全丧失赚 取收入能力时的基本保障津贴。补助金取决于收入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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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领取本法规定的补助金?
常住地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并且
- 年满 65 岁或
- 年满 18 岁,因医疗原因永久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论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状况如何。
因年老或收入能力完全丧失而领取养老金并不是前提条件。
无法用自己的收入和资产养活自己或
- 无法用自己的收入和资产或
- 配偶或未分居的同居伴侣的收入和资产超出其自身需要者。
哪些人无权领取?
- 年收入超过 10 万欧元(每个子女或父母)的人、
- 在过去 10 年内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其贫困的人、
- 根据《寻求庇护者补助法》领取补助的外国公民。
我可以领取多少基本收入补助?
需求包括
- 适用于申请人的标准需求水平、
- 合理的实际住宿和取暖费用(未分居的配偶和同居伴侣按比例支付)、
- 任何健康和长期护理保险缴款,以及
- 任何额外的需求补助。
现有收入将与按此方法计算的需求相抵消。
基本保障权利是现有收入无法满足的需求。
如果收入足以满足需求,则不计算基本保障津贴。
如果您的收入不足,但您有必须用来支付生活费用的资产,则不享受基本保障福利。一旦要使用的资产已经使用,您就可以重新申请基本收入补助。
为获得基本收入补助而无需使用的小额现金或其他货币资产的限额为每个成年人 10,000 欧元。超过这一限额的金额将被视为需要使用的资产。
开放时间
Tag | Zeiten |
---|---|
Dienstag |
08:00 - 12:00 Uhr |
Donnerstag | 08:00 - 12:00 Uhr und 13:30 - 17:00 Uh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