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重度残疾人申请停车许可证
主要居住地在耶拿的重度残疾人可在市民服务中心申请停车优惠。
申请后可获得两种停车许可证。根据残疾类型和严重程度发放。公民服务中心不会对残疾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但会在养老金办公室进行相应评估后发放停车许可证。
重度残疾人停车证是个人的,与具体车辆无关。停车优惠可用于接送重度残疾人(停车许可证持有者)。
详情
欧洲停车许可证(欧盟停车许可证)
授权要求
残疾人已被养老金主管机构认定为具有 aG(特别残疾)或 BL(盲人)标志。自 2009 年 2 月起,患有双侧羊角风、趾瘫或类似功能障碍的重度残疾人也被视为等同于特殊行走残疾 (aG),因此,如果该残疾已被养老金办公室正式认可,也可申请豁免。
有效期
欧洲停车证的有效期最长为 5 年。
使用条件
- 该通行证只能在遵守基本交通规则(《道路交通法》第 1 条)的情况下使用。
-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 12 条的规定,持证者无权在其他不允许停车的地方停车。这尤其适用于 283 标志(禁止停车)所标示的禁停区域。
- 必须遵守警察的指示。
- 获准停车者有义务在使用停车优惠时随身携带该停车证,并应要求将其交给负责人检查。
- 停车时,必须在挡风玻璃内侧清楚地看到作为附件的停车证,必要时还应看到作为附件的附加停车证。
- 在限制禁止停车区(标志 286 StVO)和禁止停车区(标志 290 StVO)内停车时,如果附加标志不允许停车,还必须在停车盘(图 318 StVO)上标明到达时间。
- 如果 "停车场 "标志(标志 314 StVO)附有 "汽车 "附加标志,则不得停放其他车辆;在 "人行道上停车"(标志 315 StVO)的情况下,车辆允许的总重量不得超过 3.5 吨。
- 获准停车者有义务立即告知授权机构其住址的任何变更以及与颁发许可相关的情况。
- 许可证可随时撤销。如果获准停车的人危及道路安全,如果颁发许可证的理由不再适用,或者许可证被滥用,许可证将被撤销。根据《道路交通法》第 49 条的规定,滥用许可证的行为也将受到起诉。
标准联邦停车许可证
申请条件
重度残疾人的主要居住地在耶拿。负责的养老金办公室向重度残疾人出具 "道路交通管理机构通过行政协助为重度残疾人停车优惠授权的证明"。
该证明的决定和签发完全由养老金办公室负责。这取决于残疾的类型和程度。请联系当地的福利办公室,在耶拿,请联系家庭和社会事务部的市福利小组。
有以下残疾的重度残疾人有权获得该证明:
- 人工肛门和人工尿道,如果他们的 GDB 至少为 70(参见第 46 条第 1 款第 11 项行政法规第 139 点)。
- 仅因下肢功能障碍(和腰椎,只要影响行走能力),G 和 B 征和残疾程度 (GDB) 至少 80(见第 46 条第 1 款第 11 项的行政条例第 136 点)
- 下肢功能障碍(和腰椎,只要影响行走能力)的特征 G 和 B 以及至少 70 的 GDB,同时心脏或呼吸器官功能障碍的 GDB(参见第 46 条第 1 款第 11 项的管理条例第 137 点)。
- 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如果这些疾病的 GDB 至少为 60(参见第 46 条第 1 款第 11 项行政法规第 138 点)。
有效性
标准联邦停车证的有效期最长为 5 年。
有效区域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使用条件
- 该停车证只能在遵守道路基本规则(§ 1 StVO)的情况下使用。
-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 12 条的规定,许可证持有人无权在其他不允许的地方停车或泊车。这尤其适用于 283 标志(禁止停车)所标示的禁停区域。
- 必须遵守警察的指示。
- 获准停车者有义务在使用停车优惠时随身携带该停车证,并应要求将其交给负责人检查。
- 停车时,必须在挡风玻璃内侧清楚地看到作为附件的停车证,必要时还应看到作为附件的附加停车证。
- 在限制禁止停车区(标志 286 StVO)和禁止停车区(标志 290 StVO)内停车时,如果附加标志不允许停车,还必须在停车盘(图 318 StVO)上标明到达时间。
- 如果 "停车场 "标志(标志 314 StVO)附有 "汽车 "附加标志,则不得停放其他车辆;在 "人行道上停车"(标志 315 StVO)的情况下,车辆允许的总重量不得超过 3.5 吨。
- 获准停车者有义务立即告知授权机构其住址的任何变更以及与颁发许可相关的情况。
- 许可证可随时撤销。如果获准停车的人危及道路安全,如果颁发许可证的理由不再适用,或者许可证被滥用,许可证将被撤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9 条,滥用许可也会受到起诉。
程序/截止日期
申请
通过电子邮件非正式申请
作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 bs-antrag@jena.de(Link sendet E-Mail)提交新的严重残疾人士停车证非正式申请 。
严重残疾人士停车证将通过邮局寄给您。
电子邮件中必须附上以下扫描文件
- 重度残疾人通行证或养老金办公室或市政养老金办公室的评估通知
- 如果没有 aG 或 BL 标志:养老金办公室出具的 "道路交通管理机构批准重度残疾人停车设施的行政协助证明
亲自访问
前往市民服务中心时必须出示当前有效的文件(见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立即发放重度残疾人停车许可证。
开放时间
证件发放--无需预约
已申请并可领取的证件(护照、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以及驾驶执照管理机构的证件)无需预约即可在开放时间内到接待处领取。
其他需要预约的申请
因其他事项亲自来访必须预约。您可以通过网络(Link ist extern)或电话进行预约。
开放时间
白天 |
开放时间 |
星期一 | 08:30 - 13:00 |
星期二 | 08:30 - 18:00 |
星期三 | 09:00 - 13:00 |
星期四 | 08:30 - 16:00 |
星期五 | 08:30 - 13:00 |
每月的星期六 | 日期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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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 12.04.2025 | 09:00 - 13:00 |
五月 | 2025 年 5 月 3 日和 5 月 17 日 | 09:00 - 13:00 |
六月 | 2025 年 6 月 7 日和 6 月 21 日 | 09:00 - 13:00 |
七月 | 2025 年 7 月 5 日和 7 月 19 日 | 09:00 - 13:00 |
八月 | 2025 年 8 月 2 日和 8 月 16 日 | 09:00 - 13:00 |
九月份 | 2025 年 9 月 6 日、9 月 13 日和 9 月 27 日 | 09:00 - 13:00 |
十月 | 2025 年 10 月 11 日和 10 月 25 日 | 09:00 - 13:00 |
十一月 | 2025 年 11 月 8 日和 11 月 22 日 | 09:00 - 13:00 |
十二月 | 12 月 6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0 日 | 09:00 - 13:00 |
费用
重度残疾人停车优惠授权是免费的。
联系人
Name | Funktion/Bereich | Kontakt |
---|---|---|
Mitarbeiter/-innen |
市民服务队 |
E-Mail: buergerservice@jena.de(Link sendet E-Mail) Telefon: 0049 3641 49-3800 Fax: 03641 49-3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