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设用地登记
有了建筑用地登记册,那些希望进行建设的人就可以获得城市人口居住区内现有的和理论上可调动的建筑用地潜力的概况。建筑用地登记册包含城市已开发或可开发居住区内尚未开发或略有开发的地块。
开放时间
| Montag | 08:00 – 12:00 und 13:00 – 16:00 Uhr |
| Dienstag | 08:00 – 12:00 und 13:00 – 16:00 Uhr |
| Mittwoch | keine Sprechzeiten |
| Donnerstag | 08:00 – 12:00 und 13:00 – 18:00 Uhr |
| Freitag | 08:00 – 12:00 Uhr |
费用
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 200 (3) 条--规定了公布这些区域的框架:
市政当局可根据包含地块和小区编号、街道名称和小区面积信息(建筑用地登记册)的地块规划图,在地图或列表中记录可立即或在可预见的未来进行建设的区域。如果土地所有者不反对,市政府可以在地图或清单中公布这些区域。市政府必须提前一个月公开宣布其公布信息的意图,并提请注意土地所有者的反对权。
土地所有者也可以在地籍公布后使用单独的表格行使其反对权(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