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岁获得轻便摩托车驾驶执照
2013 年 5 月 1 日,在图林根州、萨克森州和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开始试行 15 岁轻便摩托车驾驶执照。
此后,该驾驶执照成为常规的 AM15 驾驶执照,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驾照允许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及时速不超过 45 公里的三轮和四轮轻便摩托车。
程序/截止日期
- 最早可在年满 15 周岁前 6 个月提交申请,但必须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理论考试最早可在年满 15 周岁前 3 个月进行,实践考试最早可在年满 15 周岁前 1 个月进行。
- 文件审核完毕后,我们将向考试机构发出考试通知单。我们会通知您所在的驾校,然后您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了。申请处理时间约为 4 周。
- 通过实际操作考试并年满 15 周岁后,考官将向您颁发临时驾驶授权证书。
- 考试机构将通知我们您已通过考试。然后,我们将向柏林的联邦驾驶执照局订购您的驾驶执照。驾驶执照将直接邮寄给您(邮费无法避免)。
文件
- 护照或身份证
- 照片:请携带一张不超过三个月且符合生物识别规定的打印照片。照片尺寸必须为 3.5 x 4.5 厘米。您可以在联邦驾照局网站上了解照片的要求(见链接)
- 您注册的驾校出具的证明
- 视力证明:验光师或眼科医生出具的证明
- 根据§ 19 FeV参加急救课程的证明
- 法定代理人(非正式)的同意书,如果只有父母一方拥有监护权,请附上青少年福利办公室出具的否定证明
-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费用
| 服务 | 服务费 |
|---|---|
| 处理费 | 46,10 € |
| 直接发送(非可选) | 6,32 € |
法律依据
- 2013年4月22日《驾驶执照条例》第三条豁免规定(《联邦法律公报》2013年第1卷第20期,2013年4月30日在波恩发布)
- 驾驶执照条例 (FeV)
- 道路交通法 (StVG)
- 道路交通措施收费表 (Geb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