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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口车牌

出口牌照用于对那些不再在德国拥有注册地、且计划依靠自身动力永久运往国外的车辆进行临时注册。此类牌照也被称为出口牌照或海关牌照。

出口车牌仅发放给位于德国境内的车辆。 申请时,您必须 在耶拿登记有主要住所 ,或者 公司总部必须 位于耶拿 。 如果在德国境内没有住所或公司总部,则必须指定 一名主要住所位于耶拿的收件代理人 (参见“下载”部分)。

出口车牌的发放以现有的德国行驶许可为依据。车牌一经发放,德国行驶许可即告终止。

分配条件

  • 纳税义务:自2010年7月1日起,出口车牌自分配首日起即需纳税。 发放车牌前,申请人须提供用于代扣税款的单一欧元支付区(SEPA)银行账户信息 。若未持有SEPA银行账户,申请人须向主管海关总署以现金形式缴纳税款。 税款的核定基于机动车税申报表。该申报表须向主管海关总署提交。办理注册时,须出示海关总署开具的税单及缴款凭证(如无SEPA银行账户)。
  • 车辆现有的行驶许可——已注销的车辆若要恢复行驶许可,须根据《道路交通车辆条例》(StVZO)第21条提供一份全面检测报告
  • 有效的定期年检或安全检查报告,或包含上述检查范围且确认车辆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检测报告

注册有效期

出口车牌的发放期限以经证实的保险保障期限为准,最长为1年。注册有效期始终自车牌发放之日起算,至红色区域标注的日期止。 出口车牌到期后,悬挂该车牌的车辆不得再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或停放。

除重新签发的《车辆登记证第一部分》外,还可申请《国际车辆登记证》(相关信息将以多种语言呈现)。

  • 车辆登记证或《车辆登记证书》第一部分
  • 车辆登记证(即《车辆登记证书》第二部分)
  • 若车辆已注册,则需提供车牌
  • 有效的车辆年检报告(原件)或安全检查报告,或涵盖上述检查范围的检测鉴定报告
  • 用于代扣机动车税的SEPA直接扣款授权书,或已缴纳机动车税的证明
  • 保险确认书(黄色)
  • 车辆所有人的常规文件(参见“下载”栏目)
  • 如有需要,请提交“收件授权代表”表格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参见“下载”栏目)
  • 如有需要,请提供“以普通民事合伙(GbR和eGbR)名义办理机动车注册”表格(参见下载区)

文件领取——无需预约

您可在营业时间内前往接待处,无需预约即可领取已申请且现已准备好的证件(护照、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以及驾驶证管理部门签发的证件)。

其他事务需预约

如需就其他事项亲自到场办理,必须提前预约。您可通过在线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开放时间

日期
时间
星期一 08:30 – 13:00
周二 08:30 – 18:00
周三 09:00 – 13:00
星期四 08:30 – 16:00
周五 08:30 – 13:00
每月周六 日期 时间
9月 2026年9月5日和9月19日 09:00 - 13:00
10月 2026年10月10日和10月24日 09:00 - 13:00
11月 2026年11月7日和11月21日 09:00 - 13:00
12月 2026年12月5日和12月19日 09:00 - 13:00
服务 费用
出口车牌的分配 34.00 欧元
若因当地登记处无法提供车辆技术数据,导致数据采集工作量增加,则需额外支付 15.30 欧元
如需将车辆所有权证换领为《车辆登记证II》,或需重新签发《车辆登记证II》,则另加 10.00 欧元 - 20.00 欧元
国际车辆登记证,另加 10.20 欧元
车牌压印费用  

车辆登记机构在车辆文件上使用带有特殊安全特征的专用粘贴式印章。因此,每使用一个粘贴式印章,总费用将增加 0.30 €。

  • 《车辆登记条例》(FZV)第19条及第46条
  • 《国际机动车运输条例》(VOInt)第7条
  • 《车辆登记条例》(FZV)附件4第8节(车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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