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家庭团聚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为建立和维持家庭同居关系签发家庭原因居留许可。
居留证有一定的期限。在初次签发时,还要检查是否有权参加融入社会课程。
要申请居留证延期,必须满足与签发居留证时相同的要求。所需的文件与初次申请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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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家庭团聚
配偶团聚
配偶可与持有居留证或定居证的德国人和移民团聚。原则上,年满 18 周岁的配偶可获得居留许可。此外,他们必须能够自食其力,加入家庭的配偶必须至少能够用德语进行基本交流(A1)。
子女团聚
德国人和持有居留证或定居证的移民可以与子女团聚。但仅限于未成年子女。
其他规定适用于有权获得庇护者和公认难民的家庭成员。
劳动力市场
以家庭团聚为目的的居留许可允许持有人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进入劳动力市场和相关条件在居留证的措辞中有所规定。
配偶永久居留证
如果配偶已经拥有德国国籍,只需 3 年即可获得德国永久居留许可。为此需要满足各种条件,例如因家庭原因获得居留许可以及具备足够的德语知识。
程序/截止日期
我们将对所有申请进行审查,无需亲自到场。
请将相关申请表和所有必要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antrag-abh@jena.de。请不要向我们发送任何文件原件。
如有任何疑问,我们将直接与您联系。因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确保可以通过邮寄或必要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您联系。
如果在对您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后需要面谈,您将在短时间内收到我们的预约通知。
文件
- 填妥的申请表
- 护照
- 居住证明(租赁协议,如果是转租协议,还需提供房主的同意声明,如果是使用自有居住空间(房产),还需提供土地登记摘录)
- 医疗保险证明
- 收入证明(雇佣合同和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申请人或配偶/登记伴侣的最近一次所得税纳税证明)
- 如果适用,认可的语言证书 A1(Telc、Goethe 或 ÖSD 证书)
- 配偶结婚证书(如适用
- 子女出生证明(如适用
- 学校证明(如适用)(学龄儿童
- 签名的说明单
- 同意保存和使用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的声明(如适用
开放时间
| Tag | Zeiten |
|---|---|
| Montag | 09:00 – 12:00 Uhr |
| Dienstag | 09:00 – 12:00 Uhr und 14:00 – 18:00 Uhr |
| Donnerstag | 09:00 – 12:00 Uhr und 14:00 – 16:00 Uhr |
| Freitag | 09:00 – 12:00 Uhr |
Hinweis
Terminvereinbarung ist notwendig.
费用
| 服务 | 收费 |
|---|---|
|
签发虚构证明 |
13,00 € |
|
签发居留证 |
100,00 € |
|
居留许可延长至 3 个月 |
96,00 € |
|
延长居留许可超过 3 个月 |
93,00 € |
| 变更居留许可,包括延期 | 98,00 € |
法律依据
- 外国人在德国居留、就业和融合法(居留法 - AufenthG)
- 外国人就业条例》(《就业条例》- BeschV)
- 居留条例 (AufenthV)
- 外国人和已故归国人员融入社会课程组织条例(融入社会课程条例 - In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