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开采
萨勒河和城市地区的溪流中的水被用于各种用途。除了灌溉花园和农田之外,商业和工业企业也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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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法规定,地表水的抽取必须获得下级水务局的许可。这不适用于使用手动容器舀水,因为这属于所谓的公共用途。
根据水法获得的许可并不意味着有权获得一定数量或质量的流入水。
在水位极低期间,主管水务当局可要求暂时停止取水。
文件
根据水法提出的授权申请必须以纸质形式提交,一式两份,并附有以下详细信息/文件:
- 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 取水点平面图
- 以 m3/h、m3/d、m3/a 为单位的取水量
- 目的
- 时间
- 抽取类型和方法(泵、固定式/移动式)
法律依据
- 联邦水法 (WHG)
- 图林根水法 (ThürWG)
联系人
| Name | Funktion/Bereich | Kontakt |
|---|---|---|
| N. N. | 书记 水/土壤/废物小组(下级水务局) |
E-Mail: umweltschutz@jena.de Telefon: 0049 3641 49-5288 Fax: 0049 3641 49-5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