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康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IfSG)第 43(1)条的规定,商业性生产、处理或在市场上销售食品的人员必须接受公共卫生部门的指导并获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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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保护法》(IfSG)规定,公共卫生部门应对以下人员进行指导
- 专业处理食品并在处理过程中接触食品的人员
- 在厨房和其他公共餐饮设施工作。
只有在获得公共卫生部门的指导后,才能首次从事上述活动之一。这项活动必须在接到指示后 3 个月内开始。
程序/期限
培训课程一般为集体培训课程。
训练时间固定,通常为每周一的 9:00、
和星期四的 15:00 和 16:00。
- 请至少提前 15 分钟到达。
- 授课时间约为 45 分钟。
- 指导结束后将立即发放健康卡。
文件
- 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 非欧盟公民:有效工作许可证
- 对于未满 18 周岁或不具备或尚未具备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人),需要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声明。
- 德语知识不足者需要翻译人员翻译主要内容
开放时间
Terminvereinbarungen können telefonisch, persönlich oder per E-Mail erfolgen.
Tag |
Sprechzeiten |
---|---|
Montag |
08:00 – 12:00 Uhr |
Dienstag | 08:00 – 12:00 Uhr |
Mittwoch | 08:00 – 12:00 Uhr |
Donnerstag | 08:00 – 12:00 Uhr, 14:00 Uhr – 17:00 Uhr |
Freitag | 08:00 – 12:00 Uhr |
费用
服务 | 费用 |
---|---|
首次发行 |
30,00 € |
第二期 |
8,00 € |
为实习学生签发(请出示学校证明) |
免费 |
付款方式
- 欧共体卡
- 现金
请注意,只能在卫生局使用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费用。现金只能通过市民服务部或消防部门的自动取款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