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定居许可
根据《居留法》第 35 条的规定,居留许可证是一种无限制的居留证。它允许持有者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最早可在 16 岁时申请。
详情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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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外国人在 16 岁生日时已持有德国居留证满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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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理由将其驱逐出境(如因刑事犯罪)、
以下情况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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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外国人已达到法定年龄并持有居留证满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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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生活有保障(没有领取公共福利,如根据 SGBII 或 XII),或他们正在接受培训,以获得认可的学校或职业资格或大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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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足够的德语知识(在德语学校就读四年并升入高一级年级,获得中学毕业证书,在德语中学[Realschule, Gymnasium or Gesamtschule]升入十年级,或获得语言证书[Telc, Goethe or ÖSD certificate at level B1 of the CEFR])
程序/截止日期
我们将对所有申请进行审查,无需亲自到场。
请将相关申请表和所有必要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antrag-abh@jena.de。请不要向我们发送任何文件原件。
如有任何疑问,我们将直接与您联系。因此,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确保可以通过邮寄或必要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您联系。
如果在对您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核后需要面谈,您将在短时间内收到我们的预约通知。
文件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 护照
- 住宿证明(如果适用)(租房协议,如果是转租协议,还需提供房主的同意声明,如果使用自有住房[房产],还需提供土地登记摘要
- 医疗保险证明(如适用
- 如果适用,资金证明(如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最近一次所得税评估、银行对账单、雇佣合同或培训合同)
- 如果适用,学校报告 或 CEFR B1 级的 Telc、Goethe 或 ÖSD 证书
- 如适用, 学校证明、培训合同、学习证明
- 签名的说明书
- 同意保存和使用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的声明
开放时间
| Tag | Zeiten |
|---|---|
| Montag | 09:00 – 12:00 Uhr |
| Dienstag | 09:00 – 12:00 Uhr und 14:00 – 18:00 Uhr |
| Donnerstag | 09:00 – 12:00 Uhr und 14:00 – 16:00 Uhr |
| Freitag | 09:00 – 12:00 Uhr |
Hinweis
Terminvereinbarung ist notwendig.
费用
| 服务 | 收费 |
|---|---|
| 签发虚构证明 | 13,00 € |
| 签发 18 岁以上定居许可 | 113,00 € |
| 签发 18 岁以下定居许可 | 55,00 € |
法律依据
- 外国人在德国居留、就业和融合法(居留法 - AufenthG)
- 外国人就业条例》(《就业条例》- BeschV)
- 居留条例 (Aufenth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