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出口车牌
出口牌照用于对不再位于德国境内、将以自己的力量永久运往国外的车辆进行临时登记。它们也被称为出口牌照或海关牌照。
出口牌照只发放给德国境内的车辆。要申请牌照,您必须 在耶拿 注册 主要住所 ,或者 公司总部 必须位于耶拿 。如果您在德国没有居住地或注册办事处,则必须指定一位主要居住地在耶拿的授权接收人 (见下载)。
出口牌照是在现有德国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签发的。牌照发放后,德国经营许可证即失效。
详情
分配要求
- 纳税义务: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出口车牌从分配第一天起开始纳税。在提供了用于收税的单一欧元支付区(SEPA) 银行账户后,牌照才会发放。如果没有 SEPA 银行账户,申请人必须在主管的主要海关办事处以现金支付税款。税款根据机动车辆纳税申报表进行评估。申报单必须提交给主管海关。如果没有 SEPA 银行帐户,则必须在登记时出示海关总署的纳税评估通知和付款确认书。
- 现有的车辆营运执照--被注销的车辆需要根据《车辆登记条例》第 21 条的规定提供完整的证书才能重新获得营运执照
- 有效的主要检查或安全检查,或在此范围内检查的专家意见,并确认道路安全
登记期限
出口牌照的签发期限为经证明的保险期限。最长期限为 1 年。登记期总是从牌照签发之日开始,到红字栏内标明的日期结束。出口牌照到期后,悬挂该牌照的车辆不得再在公共道路上使用或停放。
除了新签发的第一部分登记证书外,还可以申请国际登记证书(详细内容用不同语言描述)。
文件
- 车辆登记文件或登记证书第 I 部分
- 车辆登记文件或登记证书第二部分
- 车牌号码(如果车辆已注册
- 有效的主要检查(原件)或安全检查或在此范围内的专家检查意见
- 收取车辆税的 SEPA 直接借记授权书或已支付车辆税的证明
- 保险确认书(黄色)
- 与车主有关的一般文件(见下载)
- 授权接收人表格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适用
开放时间
证件领取——无需预约
您已申请且现已可领取的证件(护照、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以及驾驶证管理部门签发的证件),可在营业时间内直接前往接待处领取,无需预约。
其他事务需预约
如需就其他事务亲自到访,必须预约。您可通过在线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开放时间
日期 |
时间 |
| 星期一 | 08:30 – 13:00 |
| 周二 | 08:30 – 18:00 |
| 周三 | 09:00 – 13:00 |
| 星期四 | 08:30 – 16:00 |
| 周五 | 08:30 – 13:00 |
| 每月周六 | 日期 | 时间 |
|---|---|---|
| 5月 | 2026年5月9日和5月23日 | 09:00 - 13:00 |
| 6月 | 2026年6月6日和6月20日 | 09:00 - 13:00 |
| 7月 | 2026年7月4日和7月18日 | 09:00 - 13:00 |
| 8月 | 2026年8月1日和8月15日 | 09:00 - 13:00 |
| 9月 | 2026年9月5日和9月19日 | 09:00 - 13:00 |
| 10月 | 2026年10月10日和10月24日 | 09:00 - 13:00 |
| 11月 | 2026年11月7日和11月21日 | 09:00 - 13:00 |
| 12月 | 2026年12月5日和12月19日 | 09:00 - 13:00 |
费用
| 服务 | 收费 |
|---|---|
| 出口牌照分配 | 34,00 € |
| 如果当地登记册中没有车辆技术数据,为增加数据录入工作量,另加 | 15,30 € |
| 如果需要将车辆登记证换成 II 类登记证或签发新的 II 类登记证,需另付 | 10,00 € - 20,00 € |
| 国际注册证书,额外费用 | 10,20 € |
| 牌照压印费用 |
登记机关使用具有特殊防伪功能的特殊胶印来封存车辆证件。每使用一个胶印,总费用增加 0.30 欧元。
法律依据
- § 车辆登记条例》(FZV)第 19 条和第 46 条
- § 《国际道路交通条例》(VOInt)第 7 条
- 附件 4 FZV 第 8 条(牌照设计)
联系人
| Name | Funktion/Bereich | Kontakt |
|---|---|---|
| Mitarbeiter/-innen |
市民服务队 |
E-Mail: buergerservice@jena.de Telefon: 0049 3641 49-3800 Fax: 03641 49-3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