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建筑物
建筑物和其他构筑物的拆除必须在计划拆除前至少一个月正式通知建筑法规和古迹保护部门,除非拆除可免于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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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图林根建筑法规》(ThürBO)第 63 (3)条的规定,拆除 GK 1 建筑等级的建筑物、GK 3 建筑等级的独立建筑物以及根据《图林根建筑法规》第 63 (1) 条的规定属于免拆建筑的建筑物无需进行申报。
对于非独立式建筑,邻近建筑的稳定性必须由符合 ThürBO 第 72 (2) 条规定的合格结构工程师(稳定性专业规划师)进行评估,并在通知表上签字确认。可能需要提供的任何证据仅用于在发生损坏时进行民法评估,无需提交给建筑监管机构。
拆除通知只是通知建筑监督机构即将对某一建筑物进行拆除。根据《建筑条例和古迹保护法》第 63 (3) 条的规定,建筑监管和古迹保护部门并不处理拆除通知,而只是检查其是否完整。
因此,技术问题必须与委托的结构工程师讨论,如果适用,还必须与图林根州消费者保护局讨论。
图林根州消费者保护办公室
图林根东部地区劳动保护局
Otto-Dix-Straße 9
07501 Gera (PF 1154, 07501 Gera)
电话 0049 365 8211-0
传真:0049 365 8211104
as-ost@tlv.thueringen.de(Link sendet E-Mail)
待澄清。
客户负责与其他专业机构,特别是下级废物管理机构和下级古迹保护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和通知。
无论是否有通知或豁免的义务,所有要拆除的建筑物都必须提交一份拆除调查表(统计)。
仅 "部分拆除 "须遵守正常的建筑许可程序,并被视为改建(-> 参见建筑许可)。
文件
根据 ThürBO 第 63 (3) 条的规定,拆除建筑物的通知必须提交 1 份:
- 附有客户和稳定性专家规划师签名的通知表
- 拆除调查统计表(Link ist extern)
- 房产图摘录
- 带有拆除对象标记(通常为黄色过度图)的现场平面图,并签名
- 建筑等级说明和简要解释(如需要)
- 视图(竣工文件)或照片(如需要)
开放时间
Tag | Zeit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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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ag | 08:00 – 12:00 und 13:00 – 16:00 Uhr |
Dienstag | 08:00 – 12:00 und 13:00 – 16:00 Uhr |
Mittwoch | keine Sprechzeiten |
Donnerstag | 08:00 – 12:00 und 13:00 – 18:00 Uhr |
Freitag | 08:00 – 12:00 Uhr |
Hinweise
Um vorherige Terminvereinbarung wird gebeten.
费用
服务 |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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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拆迁通知 | 免费 |
法律依据
- 图林根建筑规范》(ThürBO)第 63 (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