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住房
如果您搬到耶拿,必须在入住后两周内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需 提交房东出具的确认函,仅凭租赁合同已不再有效。
在线登记主住所和副住所
您可以通过亲自办理或在线方式在耶拿登记主要住所。同样,您也可以通过亲自办理或在线方式在耶拿登记次要住所。更多信息请参阅“流程/期限”。
主要居住地补贴
在耶拿新登记主要居住地的学生和学徒(包括在校学生),可获得最高120欧元的欢迎奖金。有关申请流程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申请主要居住地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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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所
如果居民在德国仅有一处住所(占所有情况的96%),根据《报到法》的用语,该住所即为“唯一住所”,而非“主要住所”。不过,从法律意义上讲,“唯一住所”与“主要住所”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主要住所
如果居民在德国多个市镇拥有住所,则主要使用的住所即为主住所。其余住所则为附属住所。
次要住所
除被户籍登记机关指定为主居所以外的所有其他境内住所,均视为附属住所。附属住所同样适用户籍登记义务。
主要住所的确定
《户籍法》针对以下人群对主要住所的认定作了区分:
- 单身居民(未婚、离异、丧偶者,或虽已婚但长期分居,或配偶居住在国外者):单身居民的主要住所为其在时间上主要使用的住所。
- 已婚居民(只要未长期分居且双方均居住在国内):已婚居民的主要住所是指该家庭主要居住的住所(家庭住所)。 如果不存在家庭住所(即配偶或子女未在同一住所共同登记),则主要住所为相关配偶各自主要居住的住所。
- 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未成年居民的主要住所为其法定监护人主要使用的住所。
- 居住在残疾人机构中的残疾人:对于居住在残疾人机构中的成年残疾人,经其本人申请,其主要住所将保持为原监护人的住所,直至其年满27周岁。
主要使用
若居民(已婚者指其家庭)在某处居住时间最长,则应认定该处为主要居住地。为此,需计算并比较未来12个月内每处住所的预计居住天数(预测)。
户籍登记机关将核查关于主要居住地的陈述是否可信(合理性审查)。在此过程中,所申报居住地之间的距离、两地之间的常规车程以及返家频率均具有重要意义。
存疑情况
只有当客观上无法毫无疑问地确定主要居住的住所,或者使用时间的比较仅显示出微小差异 (例如不超过一个月),则通常应根据居民的声明,以其生活关系重心所在的市镇来确定主要住所。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新《联邦报到法》(BMG)
新《联邦居民登记法》(BMG)首次确立了全联邦统一的规定。以下是最重要的变更:
住房登记
- 一般登记义务仍然有效。搬入新住所者必须向新居住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但登记期限从搬入后一周延长至两周。
《联邦户籍法》新增加了以下免除登记义务的情况
- 目前已在德国某登记机关登记,且因停留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而另租住房的人,无需就该处住房办理登记。六个月期满后,若该住房仍实际使用,须在两周内办理登记。
- 对于通常居住在国外且在德国境内未登记的游客,须在逗留满三个月后履行登记义务。
- 只要公民目前已在德国某登记机关完成登记,当其被收治于医院、护理院或其他为需要护理的人士、残疾人提供照护或进行寄宿教育的机构,或搬入此类机构时,原则上无需重新办理登记。
始终需要房东确认函
房东在报到登记中的配合义务将重新恢复。房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租户确认其入住。仅凭租赁合同是不够的。根据法律规定,房东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租户确认其入住。 办理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房东确认函。
- 房东:房东是指实际将住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人,无论该行为是否基于有效的法律关系。房东通常是指出租该住房的所有权人。 但房东也可以是受业主委托负责出租住房的个人或机构。例如,住房建设公司可以作为业主,并通过具有代表权的员工出具房东确认函。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作为业主的受托人行事。
- 转租关系中的住房提供方:对于转租居住的人员,主租客可以作为住房提供方。如果将住房的一部分无偿或仅收取费用补偿地实际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主租客同样可以作为住房提供方。 请注意,部分房主/出租人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允许转租。在此类情况下,由房主出具《住房提供人证明》。请就此向您的房主/出租人咨询。
- 业主作为住房提供方:若业主自住该住房,则由需办理登记的人员以自我声明的形式进行确认。作为所有权证明,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簿摘录或经公证的产权取得证明。 对于与业主同住但未登记为业主的家庭成员,必须出具《住房提供人确认书》。
流程 / 截止日期
申请
在线登记主要住所
您可以在耶拿(Jena) 通过便捷 的在线方式 办理 主要住所登记 。为此,您需要使用有效身份证或 电子身份证(eID卡) 的在线身份验证功能 ,以及一台支持NFC功能的设备(例如智能手机)来读取身份证信息。 您将通过邮寄方式收到用于粘贴在身份证(如有需要,也包括护照)上的地址标签。报到确认函将通过在线方式提供给您。
电子居住地登记(主要住所)说明视频:
Neues Zuhause? So funktioniert die elektronische Wohnsitzanmeldung
使用电子居住地登记的条件:
目前,主要住所的电子报到和变更登记仅适用于在德国境内搬迁的情况。 除个人登记外,也可进行家庭联合登记。前提是所有人员已在户籍登记册中关联,且共同从德国境内的某处住所搬迁至新居。此规定适用于已婚或已登记伴侣关系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您需要准备:
- 一张有效的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eID卡),以及用于在线身份验证功能的相应6位PIN码
- 一个BundID账户以及最新版本的AusweisApp(下载链接)
- 配备NFC接口的智能手机或配备读卡器的电脑
操作步骤如下:
- 使用您的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eID)的在线身份验证功能。
- 使用您的BundID账户登录“电子居住地登记”系统。
- 填写在线表格,并根据需要上传所需文件。如果该住房并非您自有,请上传房东确认函(参见可下载的表格模板)。
- 户籍登记机关将核查您的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
- 请返回在线服务页面,查询报到确认信息。随后,请更新您已启用在线身份验证功能的身份证件芯片上的地址信息。
- 处理成功后,您将通过邮寄收到用于身份证/护照的地址贴纸。您只需将其简单地粘贴上去即可。至此,所有手续均已完成。
关于BundID(用于公共行政服务的全国性用户账户)的信息:
Wohnzimmer statt Wartezimmer: BundID stellt sich vor
主要住所的机动车及居民停车证:
因变更主要住所而必须更新的车辆登记文件,您 可通过在线系统(i-Kfz)办理。如果您搬到了需要居民停车证的区域,可在线申请该证件。
在线登记第二住所
您可以在耶拿(Jena) 通过在线方式便捷地 办理第二住所登记 。此项操作无需使用在线身份证功能。登记确认函将邮寄给您。
亲自办理
预约后,您可以亲自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主要住所、次要住所及独居住所的登记申请。
文件
- 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或护照)
- 若身份证件失效,需提供最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出生证明或结婚证)
- 房东证明(参见“下载”栏目 );
如果您本人是即将入住的公寓或房屋的所有者,则无需提供房东证明。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时,须提交产权证明,形式可以是土地登记簿摘录或经公证的产权取得证明。 - 未成年子女:单亲父母或未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办理登记时,须提交监护权证明。 若双方共同行使监护权,则需提交同意声明以及另一位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 外国公民办理住所登记时,须提交所有过往及现行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仅使用非拉丁字母书写,则须提供拉丁字母译本。此外,文件应以英语或德语书写;如无法满足此要求,请提交翻译件。 - 如有必要,需提供配偶及成年子女的地址变更授权书,以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
- 如有需要, 车辆登记证第一部分(或车辆所有权证书和行驶证,如果仍持有旧式折叠式证书而非A4格式的车辆登记证第二部分),以及车辆文件中地址变更所需的有效车辆年检证明(原件)
营业时间
文件领取——无需预约
您可在营业时间内前往接待处,无需预约即可领取已申请且现已准备好的证件(护照、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以及驾驶证管理部门签发的证件)。
其他事务需预约
如需就其他事项亲自到场办理,必须提前预约。您可通过在线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开放时间
日期 |
时间 |
| 星期一 | 08:30 – 13:00 |
| 周二 | 08:30 – 18:00 |
| 周三 | 09:00 – 13:00 |
| 星期四 | 08:30 – 16:00 |
| 周五 | 08:30 – 13:00 |
| 每月周六 | 日期 | 时间 |
|---|---|---|
| 9月 | 2026年9月5日和9月19日 | 09:00 - 13:00 |
| 10月 | 2026年10月10日和10月24日 | 09:00 - 13:00 |
| 11月 | 2026年11月7日和11月21日 | 09:00 - 13:00 |
| 12月 | 2026年12月5日和12月19日 | 09:00 - 13:00 |
法律依据
- 《联邦登记法》(BMG)
联系人
| Name | Funktion/Bereich | Kontakt |
|---|---|---|
| Mitarbeiter/-innen |
市民服务队 |
E-Mail: buergerservice@jena.de Telefon: 0049 3641 49-3800 Fax: 03641 49-3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