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地址变更
如果您在耶拿市内搬家,必须在搬家后两周内办理居住地变更登记。居住状态的变更也必须予以申报。这意味着,当您的主住所变为次住所,或反之,您都必须进行申报。办理新住所登记时,必须提交房东出具的确认函。仅凭租赁合同已不再足够。
在线办理主居所和次居所的地址变更
您可以在耶拿亲自或在线办理主要住所的变更登记。同样,您也可以在耶拿亲自或在线办理次要住所的变更登记。更多信息请参阅“流程/期限”。
主要居住地补贴
在耶拿新登记主要居所的学生和受训人员(包括接受学校教育者),可获得最高120欧元的欢迎奖金。有关申请流程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申请主要居所补贴”。
详情
无法提前办理地址变更登记,因为身份证件和车辆文件无法提前变更。市民服务中心同时承担着车辆登记处的职能。 因此,办理地址变更时,请务必携带《车辆登记证书》第一部分(或车辆所有权证书及登记证),以及仍有效的年度车辆年检合格证(原件)。
居民停车证需在完成搬入后方可签发。
需提供房东确认函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新的《联邦报到法》(BMG)正式生效。该法规定,承租人必须提交房东确认函。 仅凭租赁合同是不够的。房东依法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租户确认其入住。办理登记时,须向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房东确认函。
- 房东:房东是指实际将住房交由他人使用的个人或实体,无论其是否基于有效的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房东即为出租该住房的业主。 但房东也可以是受业主委托负责出租住房的个人或机构。例如,住房建设公司可以作为业主,并由具有代表权的员工出具房东确认书。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作为业主的受托人行事。
- 转租关系中的住房提供方:对于转租居住者而言,主租客可以作为住房提供方。如果将住房的一部分无偿或仅收取费用补偿地实际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主租客同样可以作为住房提供方。 请注意,部分房主/出租人仅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转租。在此类情况下,由房主开具《住房提供人证明》。请就此向您的房主/出租人咨询。
- 业主作为住房提供者:若业主自住该住房,则由需办理登记的人员以自我声明的形式出具确认。作为产权证明,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簿摘录或经公证的产权取得证明。 对于与业主同住但未在房产登记中列为业主的家庭成员,必须开具《住房提供人证明》。
流程/时限
申请
在线变更主要住所登记
您可以在耶拿(Jena)轻松地 在线 办理 主要住所变更登记 。为此,您需要使用有效身份证或 电子身份证(eID卡) 的在线身份验证功能 ,以及一台支持NFC功能的设备来读取身份证信息(例如智能手机)。 您将通过邮寄方式收到用于粘贴在身份证(如有需要,也包括护照)上的地址贴纸。报到确认函将通过在线方式提供给您。
电子居住地登记(主要住所)说明视频:
Neues Zuhause? So funktioniert die elektronische Wohnsitzanmeldung
使用电子居住地登记的条件:
目前,主要住所的电子报到和变更登记仅适用于在德国境内搬迁的情况。 除个人登记外,也可进行家庭联合登记。前提是所有人员已在户籍登记系统中关联,且共同从德国境内的某处住所搬迁至新住所。此规定适用于已婚及已登记伴侣关系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您需要准备:
- 一张有效的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eID),以及用于在线身份验证功能的相应6位PIN码
- 一个BundID账户以及最新版本的AusweisApp(下载链接)
- 配备NFC接口的智能手机或配备读卡器的电脑
操作步骤如下:
- 使用您的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eID)的在线身份验证功能。
- 使用您的BundID账户登录“电子居住登记”系统。
- 填写在线表格,并上传所需文件(如有)。如果该住房并非您所有,请上传房东证明(参见可下载的表格模板)。
- 户籍登记机关将核查您的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您。
- 请返回在线服务页面,查询报到确认信息。随后,请更新您已启用在线身份验证功能的身份证件芯片上的地址。
- 处理成功后,您将通过邮寄收到用于身份证/护照的地址贴纸。您只需将其轻松粘贴上去即可。至此,所有手续均已完成。
关于BundID(用于公共行政服务的全国性用户账户)的信息:
Wohnzimmer statt Wartezimmer: BundID stellt sich vor
变更主要住所时涉及机动车及居民停车证:
因变更主要住所而必须更新的车辆登记文件,可通过 在线平台(i-Kfz)办理。如果您搬迁至需要居民停车证的区域,且目前尚未持有停车证,可在线申请。 若需变更现有居民停车证的停车区域,请前往市民服务中心预约办理,工作人员将收回旧停车证并为您发放新停车证。
在线办理第二住所变更登记
您可以在耶拿(Jena)便捷地 在线 办理第二住所的变更登记 。此操作无需使用在线身份验证功能。登记确认函将邮寄给您。
亲自办理
预约后,您可亲自前往耶拿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主要住所、次要住所及单独住所的变更登记。
文件
- 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或护照)
- 若身份证件失效,则需提供最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出生证明或结婚证)
- 房东证明(参见“下载”栏目 );
如果您本人是即将入住的公寓或房屋的所有者,则无需提供房东证明。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时,需提交产权证明,形式可以是不动产登记簿摘录或经公证的产权取得证明。 - 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或未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办理登记时,须提交监护权证明。 若双方共同行使监护权,则需提供同意声明以及另一位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 外国公民办理住房登记时,须提交所有过去及现有的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仅使用非拉丁字母书写,则须提供拉丁字母译文。此外,文件应以英语或德语书写;如无法满足此要求,请提供翻译件。 - 如有必要,需提供配偶及成年子女的地址变更授权书,以及其身份证件原件
- 如有需要, 车辆登记证第一部分(或车辆所有权证书和行驶证,若仍持有旧式折叠式文件而非新版A4格式的车辆登记证第二部分),以及车辆文件中地址变更所需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车辆年检证明(原件)
营业时间
文件领取——无需预约
您可在营业时间内前往接待处,无需预约即可领取已申请且现已准备好的证件(护照、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以及驾驶证管理部门签发的证件)。
其他事务需预约
如需就其他事项亲自到场办理,必须提前预约。您可通过在线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开放时间
日期 |
时间 |
| 星期一 | 08:30 – 13:00 |
| 周二 | 08:30 – 18:00 |
| 周三 | 09:00 – 13:00 |
| 星期四 | 08:30 – 16:00 |
| 周五 | 08:30 – 13:00 |
| 每月周六 | 日期 | 时间 |
|---|---|---|
| 9月 | 2026年9月5日和9月19日 | 09:00 - 13:00 |
| 10月 | 2026年10月10日和10月24日 | 09:00 - 13:00 |
| 11月 | 2026年11月7日和11月21日 | 09:00 - 13:00 |
| 12月 | 2026年12月5日和12月19日 | 09:00 - 13:00 |
法律依据
- 《联邦报到法》(BMG)
联系人
| Name | Funktion/Bereich | Kontakt |
|---|---|---|
| Mitarbeiter/-innen |
市民服务队 |
E-Mail: buergerservice@jena.de Telefon: 0049 3641 49-3800 Fax: 03641 49-3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