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登记您的公寓
如果您在耶拿搬家,您必须在搬家后两周内重新注册。您还必须报告居住身份的任何变化。也就是说,如果您的主要居住地变成了次要居住地,或者次要居住地变成了主要居住地,您都必须通知我们。
当您前往市民服务中心时,我们会为您打印一份重新登记表,您只需在上面签字即可。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必须提交房东的居住证明。
详情
由于不能提前更改身份证件和车辆证件,因此无法提前重新登记。市民服务处同时也是车辆登记处。因此,在变更地址时,请同时携带登记证明第一部分(或车辆登记文件和证明)以及仍然有效的一般检查证明(原件)。
居民停车证只有在您搬入后才会发放。
程序/截止日期
申请
通过电子邮件
您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 bs-antrag@jena.de(Link sendet E-Mail),申请在耶拿重新登记第二住所。 登记确认函将发送给您。
电子邮件中必须附上以下扫描文件
- 登记处登记或重新登记表(见链接)
- 您的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以及作为您在耶拿以外主要居住地证明的附加登记证明
- 房东的居住证明/房东证明(见链接)
个人预约
您可以通过预约,亲自到市民服务中心申请重新登记您在耶拿的主要住所、次要住所和唯一住所。
文件
- 身份证
- 居住地证明
- 新的《联邦登记法》(BMG)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生效。该法规定,租户必须出示房东的居住地确认函。仅凭租赁协议是不够的。法律规定,房东必须向租户提供书面确认函,证明租户已经搬入。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构出示房东的居住确认书。
- 房东:房东是实际将公寓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人,无论这种出租是否基于有效的法律关系。房东通常是出租公寓的业主。不过,业主也可以是受业主委托出租公寓的个人或组织。例如,住房协会可以是业主,并通过授权代表签发业主确认书。物业管理公司也可以作为业主的授权代理。
- 转租情况下的房东:主租户可以是转租者的房东。如果公寓的一部分无偿或仅在报销费用的情况下交给第三方实际使用,主租户也可以是业主。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业主/房东只允许协议分租。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会出具占用确认书。更多信息请联系您的房东/房东太太。
- 业主作为房东:如果业主自己搬入公寓,则由需要登记的人作为自我声明签发确认书。必须提交土地登记摘录或经公证的所有权证书作为所有权证明。
- 无效身份证件的出生证明
- 未成年子女:对于未成年子女的重新登记,单亲或未婚父母必须提交监护权证明,如果父母双方都有监护权,还需提交第二监护人的同意声明(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便比对签名)。
- 如适用,重新登记配偶和成年子女的授权书
- 如果适用,提交登记证书第一部分(或车辆登记文件和登记证书)以及仍然有效的主要检验证书(原件),以更改车辆文件中的地址
开放时间
证件发放--无需预约
已申请并可领取的证件(护照、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以及驾驶执照管理机构的证件)无需预约即可在开放时间内到接待处领取。
其他需要预约的申请
因其他事项亲自来访必须预约。您可以通过网络(Link ist extern)或电话进行预约。
开放时间
白天 |
开放时间 |
星期一 | 08:30 - 13:00 |
星期二 | 08:30 - 18:00 |
星期三 | 09:00 - 13:00 |
星期四 | 08:30 - 16:00 |
星期五 | 08:30 - 13:00 |
每月的星期六 | 日期 | 时间 |
---|---|---|
四月 | 12.04.2025 | 09:00 - 13:00 |
五月 | 2025 年 5 月 3 日和 5 月 17 日 | 09:00 - 13:00 |
六月 | 2025 年 6 月 7 日和 6 月 21 日 | 09:00 - 13:00 |
七月 | 2025 年 7 月 5 日和 7 月 19 日 | 09:00 - 13:00 |
八月 | 2025 年 8 月 2 日和 8 月 16 日 | 09:00 - 13:00 |
九月份 | 2025 年 9 月 6 日、9 月 13 日和 9 月 27 日 | 09:00 - 13:00 |
十月 | 2025 年 10 月 11 日和 10 月 25 日 | 09:00 - 13:00 |
十一月 | 2025 年 11 月 8 日和 11 月 22 日 | 09:00 - 13:00 |
十二月 | 12 月 6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0 日 | 09:00 - 13:00 |
法律依据
- 联邦登记法》(BMG)
联系人
Name | Funktion/Bereich | Kontakt |
---|---|---|
Mitarbeiter/-innen |
市民服务队 |
E-Mail: buergerservice@jena.de(Link sendet E-Mail) Telefon: 0049 3641 49-3800 Fax: 03641 49-3827 |